欢迎访问北京房产律师网!

经济适用房交易的税费有哪些

来源:           时间:2018/11/15 14:59:25

( 1 )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卖方交纳

①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

买方交纳:

①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②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③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 X10%

( 2 )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

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可以按市场价出售。但出售的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同时新购房人要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其成交价格高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的,按成交价格的收取综合地价款,但对买房人没限制,不具备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也可以购买。

卖方交纳

①综合地价款:成交价 X10% ,如果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

②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

买方交纳:

①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②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专家律师
  • 律师姓名:王国军律师
  • 执业机构: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九层
  • 专家热线:13811092503
  • 传       真:010-83915959
  • E-mail   :13811092503@126.com
  • 服务内容:各类房产、土地、工程等案件的诉讼代理,企业法律顾问、专项法律服务,

扫一扫,关注微信
随时随地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网 京ICP备05041109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九层   电话:13811092503 邮箱:13811092503@126.com